贛南師范大學現有蓉江、章貢、白塔(大學科技園)3個校區(qū),占地22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85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240萬余冊。截至2022年12月,設有18個教學單位、1所獨立學院、1所附屬中學、2所附屬小學、1所附屬幼兒園,有涵蓋10個學科門類的67個本科專業(yè)(國家特色專業(yè)2個、國家級一流專業(yè)建設點11個、2個省雙一流潛力學科)、1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和11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學校被列為教育部對口支援的高等學校、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重點支持院校、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規(guī)劃建設高校、江西省公費師范生培養(yǎng)高校?,F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300余人。
贛南師范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贛南師范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結合贛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贛南師范大學,是江西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行政主管部門是江西省教育廳,注冊地址為江西省贛州市蓉江新區(qū)師大南路1號。
第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yè)要求的,頒發(fā)贛南師范大學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fā)贛南師范大學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學生同時達到兩校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贛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俄羅斯奔薩國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構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組長由校長擔任。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yè)處,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贛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zs.gnnu.edu.cn/)發(fā)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江西省教育廳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學校人才培養(yǎng)、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結合優(yōu)化生源結構、促進區(qū)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yè)情況等因素,確定分?。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匯總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對按照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計入投檔成績總分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十一條 ?錄取規(guī)則
1.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yè):
(1)按投檔成績實行“分數優(yōu)先,遵循專業(yè)志愿”原則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环歉呖季C合改革省份文史類依次按考生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文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理工類依次按考生數學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理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專業(yè)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yè)計劃情況進行調劑;對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2)對內蒙古自治區(qū)進檔考生執(zhí)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
2.藝術類專業(yè):
(1)音樂學、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舞蹈學、美術學、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yè):在專業(yè)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投檔成績實行“分數優(yōu)先,遵循專業(yè)志愿”原則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yè)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yè)計劃情況進行調劑;對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參照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yè)錄取規(guī)則執(zhí)行。
(3)若生源地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3.體育教育專業(yè):在專業(yè)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投檔成績實行“分數優(yōu)先,遵循專業(yè)志愿”原則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生源地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4.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遵照國家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 按《贛南師范大學2024年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簡章》執(zhí)行。
5.專升本招生按《贛南師范大學2024年專升本招生簡章》執(zhí)行。
6.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得更改專業(yè)。入學后第一學期結束時,可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申請轉專業(yè)。
第十二條 ?外語要求:
(1)英語、翻譯和商務英語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江西省報考我校英語、翻譯和商務英語專業(yè)的考生,要求英語成績不低于115分。
(2)漢語國際教育專業(yè)對英語要求較高,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3)學校大學外語課程開設大學英語、大學日語,不開設其它語種課程。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學校執(zhí)行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江西省發(fā)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如有變動,以上級主管部門核定后的標準執(zhí)行。
本科學費:文科(文、史、哲)類4010元/學年;文科(經、管、法、外)類4270元/學年;理工(Ⅰ)類4530元/學年;理工(Ⅱ)類、體育類4790元/學年;藝術類8800元/學年;農林類3750元/學年。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學費22000元/學年,在俄羅斯學習階段的學費由奔薩國立大學按海外學生學費標準收取。
住宿費:根據不同住宿條件,每年800元或1000元。
第十六條 ?學校已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并舉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十七條 ?贛南師范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以贛南師范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 ?贛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咨詢、監(jiān)督舉報聯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797-8393638(兼?zhèn)髡妫?/p>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97-8393623
舉報郵箱: gnsfdxjw@gnnu.edu.cn
第十九條 ?本招生章程由贛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學校建有國家臍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共產黨革命精神與文化資源研究中心、國家級工業(yè)設計中心等3個國家級科研服務平臺和21個省級科研平臺,建有3個省級“2011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建有2個省級現代產業(yè)學院、2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chuàng)辦了全國高校首個專門研究紅色文化的學術刊物《紅色文化學刊》。近年來,學校承擔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等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1100余項,獲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40余項,相關研究成果在《Nature》《Science》等國際著名期刊上發(fā)表,在中央蘇區(qū)研究、紅色文化研究、客家文化研究、陽明文化研究、臍橙工程技術研究、血吸蟲病防治新技術研究、竹基新材料技術研究、稀土鎂合金功能材料研究、家具設計等領域形成了顯著特色。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與美國、俄羅斯、法國、韓國、泰國等10個國家的有關高校和教育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承建了我國在西非的首個孔子學院——塞拉利昂大學孔子學院,并獲評為全球“先進孔子學院”。2016年至2019年,連續(xù)四年受國家漢辦委派赴亞、非、歐、美等四大洲11個國家的18所孔子學院開展文藝巡演活動。獲批建立了教育部國別和區(qū)域研究基地“新加坡研究中心”;與俄羅斯奔薩國立大學合作舉辦了江西省首個教育部音樂學專業(yè)本科教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獲批中國政府獎學金、國際中文教師獎學金,近三年招收了來自20余個國家的留學生近200人。
贛南師范大學創(chuàng)辦于1958年6月,時為贛南師范專科學校,校址位于贛州市紅旗大道。
1959年7月,贛州體育??茖W校并入。
1960年(《贛州地區(qū)志》記載為1960年,但學校官網顯示為1959年5月),學校改為贛南師范學院。
1962年,高等院校進行調整,學校停止招收新生,只負責培訓中學教師。
1964年,學?;謴驼猩⒒謴挖M南師范??茖W校的校名,被列入全國高等師范院校半工(農)半讀試點單位之一。
“文化大革命”期間,贛州師專一度被撤銷(此為《贛州地區(qū)志》記載,學校官網顯示贛州師專一直辦到了1969年11月校名再次變更)。
1969年年,學校改為贛州地區(qū)毛澤東思想學習班,隨后改為贛州專區(qū)“五·七”教育學校(學校官網顯示具體時間為1969年11月)、贛南教育學校(學校官網顯示具體時間為1972年1月)。
1974年6月,恢復贛南師范??茖W校。
1984年4月,恢復為贛南師范學院。
2003年,成為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
2007年,以“優(yōu)秀”等次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2009年,獲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資格。
2016年3月,教育部發(fā)函同意學校更名為贛南師范大學。
2017年12月,順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
2022年1月,入選江西省“十四五”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重點建設學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3年7月,請以官網為準!